关于开展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6-07-20 15:50 · 来自 山东省陶瓷协会

 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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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企业、大师、工艺美术从业者:

根据《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关于开展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
1)要求,市传统产业发展中心牵头负责“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我市参评人员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者应符合《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详见附件
2)中规定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要求。

二、申报材料和作品要求

1.《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填报线上平台,从平台导出后打印,一式3份,可参考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书》)。

2.身份证、有关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荣誉称号、公益活动、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式3份)。

3.录制与其中一件(套)申报作品相近材质和工艺的局部制作视频,横屏拍摄,时长不少于20分钟。录制期间需保持全程不间断,禁止剪辑、加速等后期编辑或AI生成,拍摄时人物上半身及手部操作区域需完整入镜,并收录现场原声,如需进行人声讲解,应确保声音清晰,并同步阐述作品创作思路、操作细节等内容。

4.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实物作品3件(套)。其中工艺家具类作品尺寸不超过3.5米*2.5米,其他作品尺寸不超过3米*2米。

5.《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者应按要求登录
“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线上平台(具体启用时间及填报指南另行通知)填写申报表,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导出《申报书》,参评作品照片按照要求粘贴在《申报书》对应位置后,将申报书和各项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式3份,按照《申报书》填报内容顺序装订成册)以及制作视频一并报送至市传统产业发展中心(博山区申报者材料由博山区陶瓷琉璃行业服务中心接收、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传统产业发展中心)。

注意事项:平台内导出《申报书》时,不得点击提交材料。

(二)材料初审

市传统产业发展中心负责我市博山区以外区县申报者申报材料审核,博山区陶瓷琉璃行业服务中心负责博山区申报者申报材料审核(审核情况汇总后报送市传统产业发展中心),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申报者及其申报材料、参评作品符合申报要求;

2.作品制作视频符合要求;

3.学历、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4.有关职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必须审核的重要材料。

(三)推荐上报

市传统产业发展中心对全市申报材料审核合格的申报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5天,公示网址:www.sdtaoxie.com),市传统产业发展中心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申报者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至评选办。

四、时间安排

各申报者务必于
2026年8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市传统产业发展中心,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参评实物作品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参评作品须与申报书所附照片一致,评选期间不得更换。

五、联系人

(一)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QQ群:1046322294

联系电话:(
0531)51756352、51756350

(二)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1.市传统产业发展中心

 
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
51号A座303室

 
箱:
zbsgymsxh@163.com 

联系人:陈天资
13375597306

于静娴
13583393710

2.博山区陶瓷琉璃行业服务中心

 
址:淄博市博山区新建一路
21号

 
箱:
bsqtlb@163.com

联系人:赵晓娜
18615128209

附件
1:
《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关于开展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
2:
《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办法》

附件
3:
《第七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

淄博市传统产业发展中心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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